青年有一位谈婚论嫁的女友,女友温柔可人,令人十分讨好,青年也很爱她。在结婚前夕,未婚妻一声不响跟别的男人跑了。
青年大怒,痛诉未婚妻无情无义。
此后,青年每逢遇见熟人就会大骂未婚妻,说些刺耳难听的话诅骂她,结果让身边的人都受不了这位青年。
某日,青年遇见了一位和尚,他向和尚提起了关于未婚妻的事。说着说着,他又开始口出恶言。
和尚一话不说,静静地听完青年的爆言。
青年的心情稍微平复后,和尚向青年娓娓叙述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有个无名裸体女尸暴晒在某个海滩上。第一个路人经过,他摇摇头叹气离开。不久,第二个路人看见,他就走前去,脱掉上衣覆盖在女尸上就离开了。过后,第三个路人经过,他就在海滩上挖了个洞,然后埋葬这名无名女尸。”
“随后,这位无名女尸投胎,跟了一个男人在一起几年。在结婚前日,她却跟了另一个相识不久的男人逃婚。”
和尚接着说:
“这位女子之所以选择刚认识不久的男人,是想报恩,因为这男人正是当初在海滩上埋葬她的男人,让她免受在烈日下曝晒以及被畜牲鸟类吃掉的可能。”
和尚抬起眼睑望着青年道:“而你就是当初那位第二个路人。她转世遇见你,是想报当初一衣之恩,而她真真想报答的人,是第三个路人。”
青年听后,无言。此后,他再也没跟任何人提起未婚妻的事。
~~~~~~~~~~~~~~~~~~~~~~~~~~~~~~~
很多时候,我们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考虑,很少为对方付出,有时候还反怪对方付出得太少。
某日对方离开自己时,自己在大骂对方的不是,却不晓得自己是第二个路人。
第二个路人是个好心者,可是付出很少,以为脱掉上衣盖在对方身上就能了事,往往忽略了对方真真的愿望。所以到最后,收获也很少。
有时候,我们该想象自己是第二个路人,付出永远不多,关心也给得太少。如此那样,我们才不吝啬,为对方付出更多。
Sunday, November 8, 2009
脱上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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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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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21, 2009
都是金庸的错!
青春时期,喜欢泡金庸小说,第一次看的金庸小说就是《鹿鼎记》。
有人形容,韦小宝是真小人。生了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诡计多端,专耍下流手段陷害别人。为人好色,对女人特别心软。话虽如此,此人有义气,朋友有难,立即解救。许下的承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个人蛮喜欢《射雕英雄传》,俏丽的黄容配木纳的郭靖。
呆头呆脑的郭靖,为人正直,不懂儿女私情,轻易相信别人,还好身边有个伶俐聪敏的黄容从旁暗助,度过重重难关与陷阱。而鲁钝的郭靖永远都站在黄容前面,替她挡掉利剑毒器。
当然最经典的情侣组合莫过于神雕侠侣。
“姑姑,姑姑。”小说里最常提起的名字,独独杨过才能呼叫的名字。
杨过个性虽轻浮冲动,却不失为男子汉兼痴情汉一名!
感情泛滥的杨过总是寻找“离奇”失踪的小龙女。尤其是最后的生死离别,两人一别就是十六年,杨过痴痴地等待“经已死去”的小龙女,而小龙女深知活不久,希望杨过能忘掉自己,而下了十六年的约定。十六年过去,小龙女失约,杨过才晓得小龙女早已葬身于深谷,万念俱灰,偶然之下,发现失踪已久的小龙女。结局当然就是有情侣终成眷属。
接着就看了好几套小说后,我个人就替武侠小说人物做个终结。
结论就是:男人都是响当当的男子汉!(以为!)
男人都是大丈夫。(以为!!)
武侠小说里的正派人物都很有正义感:强悍,有信用,守承诺,保护女人,都是男人的代名词。(还是以为!!!)
小说就是小说,长大后才发现英雄是不存在的!
男子汉!?大丈夫!?
这个世界上有这种生物的吗?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都敢做敢为,勇于承担责任。
现代男人却像个娘娘腔,责任不敢承担,声量比女人还细,说话带娇气。
韦小宝是个无赖,嘴巴涂了蜜糖, 喜爱调戏女人,他对女人说过的话一诺千金,所以女人对他又爱又恨。
能将女人的话听进耳内的男人很难得,能准守承诺的男人更是少至又少。
Mr.Reason说过一句话,
他说:“我不随便与女人下约定,只怕我无法完成约定时,会被女人反骂我是个出尔反尔的人,我宁愿不对女人承诺些什么。”
赞!
很赞的推卸责任的方法!
前面的那句“不随便”会让人误认他是个有操守的人,不随便对任何女人下约定。事实上,“不对任何女人下承诺”才是他真正的意图!
高招!只要不对女人承诺些什么,就不算是个反悔的人!也不须为女人做些什么!
Mr.Reason,算你狠!
托金庸 “长期”以来的照顾,武侠小说严重地搽毒了我那单纯无知又纯洁的思想!
看武侠小说的读者,大部分都是男人!偏偏读了不会变英雄,却变成只会说屁话的狗熊!
什么是男子汉大丈夫!?
能背负得起责任,对女人实行承诺的男人就是女人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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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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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6, 2009
Buzy month
Sorry, girls and guys.
I busy on my study, i wont update on this month (maybe).
thanks to vi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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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0, 2009
理性与感“性”
以上言论出自于Ms.靓妈的论点。
SIK听后就有一种冲动想为Ms.靓妈喝彩。
很赞的一句话,而且还有根有据哟!
男人的性器官向外,易接触到周围环境的刺激,如视觉与肢体上的触摸都能引起男人向上升的倾向。
打个比如:男人跟女人亲吻(肢体上触摸),男人的性器官在潜意识催鼓下而向上抬 (资源摘自Mr.Car的口供)。
或者,看A片时(视觉效果)下体也会理所当然地有反应(资源摘自Mr.Reason)。
顺便,我还问Mr.Reason为何亲吻也会勃起,他答:
“我怎么知道,你问“它”咯!”由此判断,Mr.Reason的理智是与性感官是分开的,且难以用理智去控制性!
其实男人之所以敏感都是因为睾丸素在作祟。
当睾丸素分泌量水平升高时,男人就会反应过度或者异常兴奋,届时产生性行为的念头接而采取更进一步的行为,甚至向女性伸出可怕的魔掌!所以一般上的强奸犯都是一些无法自我克制的男性。
女人也会有性亢奋,看见俊男帅哥也想扑上去剥掉他们的上衣的冲动,不过女人不是强奸犯,你很少机会在报章上看见女人强奸男人。女人不会绑架男人,囚禁他们,施以酷刑再强暴他们。女人害羞,懂得礼仪廉耻,性亢奋时不像男人猴急地扑上去。女人晓得男人是无赖,只要使小诡计就能把男人勾引过来。女人有耐心,静静地等着男人解除她衣服的那一刻,而不是主动脱掉男人的衣服。所以女人不是强奸犯,她们仅仅是诱惑犯或者怂恿犯。
由以上种种迹象显示,男人比女人还容易兽性大发。
男人女人碰在一块,男人的性器官先比女人的性器官反应大和明显。
如果女人想知道男人对她有没有性趣,很简单,接个吻再往下看。瞧瞧男人下体有没有反应,没有的话代表他对你没性趣,要不然就是性能力不好,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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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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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9, 2009
名牌男人
女人的名牌不仅仅是衣服鞋子包包珠宝。
男人也是女人的名牌,不过不是每个男人都是名牌。
有些男人是名牌,也有些是次级品。
女人出名爱名牌,她们可以不晓得中国现任主席的名字,却不可以不懂得Dior,Gucci,Chanel,Chloe,Prada,Hermes,Muimui,Coach等等这些响当当的牌子。
有些女人是名牌迷,不过多少钱都舍得付,刷爆了几张负债卡,节食一个月顺便减肥,就只为了买一只时尚包包。
每个女人都喜欢名牌,不喜欢的可能没有金钱上支撑。
如以上所说,每个女人都喜欢名牌,每个女人之中也包括了我。
我属贫穷族,与名牌只能干眼相对,相逢恨早。
女人喜爱名牌,不只因为设计独特,品质保证,而是品味象征。
买得起名牌的女人,代表她有钱有Sense。
相反的,拐到一个名牌男人,女人虚荣无比,高人一等。
名牌男人,不一定很有钱,却一定有本领,有内涵,交际手腕好,懂得赞美女人,领着他到公共场合也不觉失礼。女人身边站着一位得体的男人,她才会感到光荣有自信,而这叫做名牌效应。
次品男人,一个不懂自我增值,沉闷,保守,无主见,不懂察言观色。这样的男人,女人不想介绍给朋友认识,免得尴尬又冷场。
名牌男人,女人的虚荣品之一。女人没有名牌衣裳,也要有个名牌男人衬托自己!
有个名牌男人,代表自己有品位有眼光。
不幸遇上次级男,藏起来,自我观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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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19, 2009
How well do you know me
在Mr.Hero的怂恿之下,就在Facebook做了这个测验来考考朋友对我的熟悉度。
这个测验难度高,所以我就扬言谁能拿得80分以上,我就亲一个!
1) Which beverage i would not take?
a) Hennessy
b) Beer
c) Chivas
d) Wine
e) None of them
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我是酒鬼,只要是带酒精成分的饮料我都爱喝,殊不知答案既然是C!Chivas不是我的心头好,因为我接受不了它的味道,感觉上就像一个封闭了几十年未打开过的橱窗。Chivas加可乐更加喝不得,味道不配搭外还很怪异,宁愿加冰加水也不参汽水。
2) Which politician i most admired
a) Barack Obama (Hot Star Now)
b) Wen JiaBao (Charitable)
c) Hillary Clinton (Tough Woman)
d) Osama Bin Laden (Stupid, this one is wrong!)
e) Nonne of them, i dont like politicians
毫无意外,没人答中。答案D明明就说明是错,还会有人选择这个答案!难道你不晓得他不是政治家吗!哈哈,笨蛋!(选择这一题的人都出于好玩之心)理所当然,大部分的人都选择奥巴马。亲爱的你们,这条问题是个陷阱,虽然他是美国的未来之星,但却不是我欣赏的。
至于,为什么答案是中国总理温家宝呢?哈哈,理由很简单,因为他长了一张敦厚老实,慈祥又有礼的脸孔,只要是做善事都亲临当地,鼓励人民,激发他们的热情,适当时候还亲力亲为,是一个很懂得塑照好形象同时为自己猛打悲怀广告的政治家。
3) Which actor/ artress i most admired
a) Anne Hathaway
b) Tony Leung
c) Tom Hanks
d) Andy Lau
e) Angelina Jolie
我最喜爱的演员,梁朝伟,有些人答错可能是因为不晓得他的英文名。他精湛的演技是公认的,而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在《无间道》里表现出沧桑的感觉。
4) Which group of men is my favorite at the bellow?
a) Wang Lee Hom and Daniel Wu
b) Brad Pitt and Christian Bale
c) Daniel Wu and Brad Pitt
d) Wang Lee Hom and Takeshi Kaneshiro
e) Christian Bale and Takeshi Kaneshiro
喜欢Christian Bale蝙蝠侠的角色,此外他另一部片子,《The Prestige》也很好看。金城武,完美的男人,现在的他比以前的他还好看,人成熟了,男人味渐渐散发!
5) Which sequence is right?(left to right, most important to less important )
a) Money, man, alcohol, cigarette
b) Money, alcohol, man, cigarette
c) Money, cigarette, man, alcohol
d) Money, man, cigarette, alcohol
e) Money, alcohol, cigarette, man
答案是钱,酒,男人,烟。纸醉金迷的世界怎能少了这几样东西呢!
6) What is my cat name?
a) BB
b) Ah B
c) Bibi
d) Bebe
e) None of them, dude!
凡是熟悉我的人都晓得,我家不养猫!以上的名字都是我家狗狗的名字。
7) In my blog mention that i watched two movies in a day with?
a) Ms.Talkative
b) Mr.Aid
c) Ms.Love
d) Mr.Hero
e) Mr.theFinal
答案是Mr.Hero,而Mr.Hero本人却故意打错!Mr.theFinal不曾出现过在我的帖子,这是第一次哦!
8) How do i spend a day while i free?
a) Watch movies
b) Flirt with men
c) Write blog
d) Sleep
e) Reading
无聊时,都是追看好莱坞片子。偶尔调戏男人当作是玩玩乐子。
9) In my blog, i called men as a?
a) DogShit
b) Noob
c) Darling
d) Suck
e) WildAnimal
打错的人就晓得不看我的部落格!不过,Mr.Hero还是故意打错!他喜欢Darling这个称呼。
10) How do i treat men?
a) Kiss them? (am i a good kisser? )
b) Maltreatment them? (yeah, i like it!)
c) Flirt with them? (believe me, that my fun!)
d) Spend their money? (Woo, i love to do this)
e) All above
答案是以上全部都是。还以为这题有点难度,却有好几人答中!男人要打也要疼,给他们吃一颗糖却剥削他们一整天的餐食,男人饿痛后才会听听话话。不听话的,就虐待他们,是精神上的折磨,混淆他们的脑袋再洗脑!
失败者Mr.Hero只得30分,他叫叫嚷嚷,说全部答案都是造假的!
Loser,难道你渴望得到我的一个吻吗?
瞧在老朋友的份上,我就送你一个飞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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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7, 2009
守斋。开斋
Mr.Car喜爱的事物是球跟女人。
除了爱泡A片之外,他最喜欢看的节目就是球赛,多晚都看,是个忠实派的球迷。如没记错的话,他是MU派。
他是个精力充沛的过动儿,他总是将他的过人精力发泄在球上,每一天不是打球就是跑步。他说一天不打球全身就不自在,每天都要热身做运动。偶尔,他会将他多余的精力花在女人的身上。如果球是他生活的全部,那么女人就是他的娱乐。
某晚,我接到他的来电。
未进入话题前,
首先,我必须申明两件事:
第一, 他的来电时间大部分都处于我最忙而他最闲的时刻,真是个很会挑时间的小鬼。
第二, 我和他之间的话题,不多,通常只有一个,那就是女人经。
如往日,我劈头第一句话就说:“怎么那么闲,不找你女朋友?”
当晚,他就用很惊讶的语气说:“你怎么知道我有女朋友了?”
“。。。。。。”你的生活最不缺的就是球跟女人,球没得玩就找女人,女人没了就迅速补上,我能不猜中吗?
接着,如预期般,他就开始“诉苦”了。
他的最新状况就是与一位小学老师交往半年。
他说她是一位典型老师,思想保守老土。
因为她的一句:“婚前不能有性行为”导致他吃斋吃了半年,现在还正值守斋日当中。
我怪笑,想不到Mr.Car也会有吃闭门羹的一天。以往的他早就对女人出手了,怎么会拖了半年之久。
“安啦!总有开斋的一天,耐心等待吧!”我带着揶揄的语气说道。
他说他很爱她。
“哦?”如果现在我正在照镜子,我晓得我已露出一脸不可信任的样子。Mr.Car的爱的宣言往往与他的行动背道而驰。
“同住一间房也要分床而睡,你懂那有多痛苦吗?”他在电话里哀号。
“。。。。。。”我的确不懂你这个对女人只有下半身反射神经的禽兽有多痛苦。
“为了她,就忍住吧!”
“你不懂。吃斋吃了半年,偶尔也想吃肉。”
=__=lllll 我就知道禽兽怎么会习惯吃斋!
Mr.Car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经典的“花花烂草”代表人物。
花花公子在我的字典里面是口袋有点钱又有情调的坏孩子,而花花烂草意指不入流的花花公子,无情调无品格。
Mr.Car很爱搞出轨,一个女人满足不了他,尝新鲜是他的嗜好。
他说女人被分为两种类:
一种是女朋友,公开介绍给大家认识;
另一种就是,混杂性。简单的说,有性无爱的关系。
“你那么喜欢调戏女人,就找个女人替你开斋吧!”我提出了一个建议给他。
“不行,性要求讲Feel! 没Feel没兴致。”他叫嚷道。
真是受不了,禽兽几时开始讲究气氛了???
“没目标,就继续守斋咯!”我取笑他的玩世不恭。
“总会有开斋的一天!”Mr.Car正努力通往破斋之日。
Mr.Car像个大小孩,不懂处理感情,更不投入感情当中,当女人发现真相后,第一时间就会落跑。
要么你立刻甩开他,要么等到他厌倦时甩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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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2, 2009
“我不懂什么是伤心”
“那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有多久了?”
“一年又一百天。”
Mr.Aid曾经与一位“错误小姐”交往了一年三个月多。
起初,Mr.Aid否认这段不稳定的感情,最后他还是承认了。
我感到困惑,于是就问他:“为何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他说:“我们不是因为爱情而走在一起。”
“那么是什么让你们在一起?”
他想了想:“依赖吧,生活上的依赖。”
我感到迷惑,Mr.Aid对于她的感情不深,一开始不是因为喜欢她而跟她在一起。
“你们俩人是如何相处?”我问,
“很普通,约会之类的,就。。。一个男朋友该做的责任都做啊!”
“你爱过她么?”
“起初没有,后来当我渐渐喜欢她时,她就要求分手。”
他说他不懂得如何处理这段感情。
他说他是理智派,不懂得用感性的一面看待她。
“当时,她做了一些让身边的人都认为她不会做某某件事时,她还是为我做了。”
她亲手做了一件礼物送给他,那一刻,他却反问自己:
“这是感动吗?我应该感动吗?”
“她离开你时你伤心吗?两人在一起一年多,分开时没有了她会不会感到不习惯?”
“刚分开时当然是不习惯,少了一个可以联络的人,过了几个星期就没事了,习惯了。”
“你不伤心吗?”我好奇地问。
他很淡然地说:“我不懂什么是很伤心,我只懂什么是不习惯。”
我听后,点点头:“在这段感情里,你学到了什么吗?”
他说:“学会了不为了感情而努力维持感情。”
“什么?”我被这句话搞迷糊了。
他笑了笑,“以前,为了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所以就一直努力不轻易让这段感情结束掉。现在,我学会了不为感情而努力去维持它,而是如何去对待一个人,如何让她过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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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rch 28, 2009
鞋子论(下)
鞋子是衣服的配件,也是女人下半身的重点。
一双鞋子,对女人来说很重要。
好的鞋子,穿了很舒适;坏的鞋子,穿了伤腿。
我对一双鞋子的规定比买一件衣服严格许多。
衣服主要目的穿得好看,
鞋子却不同,穿起来一定要舒服,适合我的脚型不伤指头不刮后腿之外还要站得稳,其次就是穿得好看。
鞋子最好就是能包住整只脚,走路时不会因为要迁就后根而走得难看。
挑男人也是如此,别挑难看又令你难堪的。
人穿鞋子,挑个适合又能迁就自己的男人,保护自己能走更长远的路。
我有一双黑鞋子,是我最喜欢的鞋子。鞋跟一寸半高,芭蕾鞋式,完整地包住我的脚,穿了不会掉与伤指头。我最喜欢与长裤配搭,此外走路时会发出清脆的蹬蹬声而不是拖鞋的踏踏声。
曾经我有双“好鞋”,穿了就觉得舒服,偏偏款式不是我喜欢的,最后还是放弃了。如好鞋的男人,都是疼爱女人的男人,不舍得女人受伤。一双合自己脚型的好的鞋子不容易买,女人要买就趁早。
相反的,鞋子穿人,往往受伤害的人是自己。
前阵子,我穿了一双让我受了瘀伤的包鞋,短短六小时我就大喊受不了。一双不合码的鞋子,我以为我会挨过一天的时间,结果还是把它换掉了。我忍受不了一双折磨我双腿的鞋子,更忍受不了一个自私与不珍惜女人的男人,更需要女人无条件的包容,配合与迁就。这类型的男人如坏鞋子,女人挤脚才能穿,外表虽靓丽耀眼其实内在透气性差,材质太硬,女人穿了往往被擦伤或扭伤,变得伤痕累累。
女人的鞋柜有许多鞋子,有平底鞋,运动鞋,高跟鞋,皮鞋,拖鞋等等,在众多鞋子之中没有一双鞋子对女人来说是最好的!
女人最好的鞋子其实就是一双手,
男人的双手才是女人最佳鞋子。
女人穿了一双高跟鞋到处走了一整天,回到家,脚疼得无法站起来躺在床上时,这时候有男人的双手覆盖着女人一双脚,替她按摩除酸痛,就像一双拥有按摩设备的好鞋,贴心又温暖!
唉,我的黑色鞋子就快坏掉了,好想换一双四寸高的高跟鞋,穿着它走累了就有借口耍赖皮要男人替自己按摩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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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24, 2009
鞋子论(上)
收到了一封友人发送过来的email,是吴淡如的鞋子论,稍微删除掉某些句子,重新贴上这帖子。
吳淡如說:「年輕的時候真的因為買錯東西,交過很多學費
但是到了現在,我已經能夠認識自己、了解自己知道什麼東西適合自己,所以在下決定的時候就會很清楚、很確定」
吳淡如說:我真的覺得,女人尋找適合的男人
就像是尋找一雙適合的鞋子在年輕的時候,女人買的往往是最華麗
最能墊高自己高度的鞋子或許是高跟鞋、或許是恨天高
即使難穿也沒關係, 因為妳覺得妳自己可以忍耐
但是,如果有一天 妳忍耐到拇指外翻、腳起水泡妳才會發現,鞋子最重要的功能 其實是要陪妳走路而已而走路是要往前走的,不是要站在原地的
婚姻就像找鞋標準一直在變所以,這時候妳就會找一雙很舒適的 會保護妳的腳的、會陪著妳一起向前走的鞋 而不是去增加你的高度,因為妳就是這個樣子
吳淡如說:「但是這其中也有一個前提就是妳也不能找太醜的鞋 因為如果太醜妳就不會喜歡它」
婚姻其實就像每個人在找鞋而已 我發現自己從很年輕的時候到現在 找鞋的人格一直慢慢地在改變因為你已經慢慢地接受自己原本的高度 不需要靠鞋子來墊高自己了不過,雖然這個道理聽起來很簡單似乎人人都可以領會
但是,吳淡如也坦承要充分參悟其中的道理,其實不是那麼容易。
吳淡如以自己為例,和男朋友Simon鄧 其實在民國八十二年就認識,原先只是朋友 直到最近這一、兩年兩個人才有比較深入的來往那種感覺就像古代的文藝小說中所說的『過盡千帆皆不是』 你(妳)會突然發現好女人(男人)還是在你(妳)的身邊 他(她)也許不是最漂亮的鞋,而是一雙很舒服、能走長久的鞋。
正如吳淡如在一篇文章中所說的: 「沒有一種幸福的背後不站著一個曾經咬緊牙根的堅定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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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15, 2009
有人说爱情不等于金钱
上阵子很忙碌,百忙之中还要应付Mr.八卦,真是一件超级讨人厌的工作!!!
一边做功课,一边玩msn,结果运气很衰的遭到他的骚扰。
与Mr.八卦聊天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因为他的话题只有两个,一是问我有没有男朋友,二则讨论他的心意对象。
Mr.八卦喜欢Ms.Coffee,所以当晚的话题就一直绕着Ms.Coffee打转。
一晚瞪着屏幕,就是看着这位恶心男在我的面前表露真心,在诉说他很爱她之类的话题。
他说他向她求婚被拒绝了。
我心道,活该,谁想嫁那么恶心的人。
他说他被拒绝后,心都碎了。
我说你有钱她就会said Yes。
他说为什么需要钱呢?爱情不等于金钱
我说你是对的。我心想所以女人才不想跟你结婚。
他说:“我是爱她的。”
我道:“所以你才求婚失败。”(没钱怎么结婚呀?结婚也需要花钱。)
而他既然无视我那句话说道:“我和她是天生一对的!”
接着他传送了一张照片给我,他说相片中的两人该是那么地登对,简直就是天造地设。
一个无敌自恋狂,有点自以为是。
在求婚前是不是应该想想自己有没有能力保障女人的未来?
Mr.八卦说得对,爱情的确不等于金钱。爱情是爱情,金钱是金钱,两者混在一起就会使爱情本质变得虚假。
女人拍拖是为了享受爱情,女人结婚是为了获得幸福未来。
爱情至上,没钱没关系,大家开心就好。
幸福未来就不同。俗语说:没钱别办结婚典礼,一场结婚酒宴至少烧掉几万块,随后两人负担一个家庭更需要金钱来做支撑。
结婚前,爱情可以在金钱之上;
结婚后,金钱就是婚姻的柱础。
要结婚?除非Ms.Coffee忽然转了性子吧!!!
P.S:
To Mr.八卦:
如你所愿,勉为其难让你上了这一期的头条。所以别再对我说那些恶心“难听”的话,我会吐死。
还有别再对我说你爱她,她爱你之类的话。
不然我会对你说:“赶快去死吧!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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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alkative的造型
Ms,Talkative参加校际Ball Night,所以找了一个造型师替她化妆饰发。
其结果很惊人,我几乎认不出她的样子!
我直呼:“好漂亮,像个模特儿!”


对那位造型师很好奇。
以下这一张,就是他的“作品”与他本人

有几位是他亲自化妆,有些就是他另外两个徒弟化的。
Ms.Talkative最喜欢这张,由上往下拍的效果让她的脸变瘦了!这位造型师,Kenny Yee现在就在Kl替人造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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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20, 2009
爱的泪珠
距离三百七十八年前,一位尊贵美丽的夫人陪随丈夫南征时死于难产。生前,她要求最爱的人为她建造一座独一无二的陵墓来见证丈夫对她坚定不变的爱。两年后,男人实践他的承诺,选择在河下游开始兴建动工。男人不惜投入巨大财产,动用了大约两万名工人,历时二十二年光景,终于为妻子打造了一个庄严肃穆,气势宏伟,晶莹洁白的大理石陵墓。
竣工三年后,男人被儿子囚禁不得外出,从此男人再也没正式看过陵墓一眼,只能透过一个小窗远远眺望妻子的陵墓在河上反映的倒影。随后,男人的视力渐渐衰退,仅借着一颗宝石的折射看着遥不可夺的陵墓。几年后,男人在忧郁中伴随妻子的爱死去,他死后被葬于在妻子墓边。经过漫长的丧妻之痛,男人带着三十多年的思念与诉说不尽的爱意重新回到妻子身边,相伴终死。
至今,三百七十八年后,男人对妻子爱的证明依然屹立不到。虽然三百多年的岁月与风风雨雨的吞噬令它的纯白高雅不复以前壮丽,但是这一切的摧毁却无损这一段忠贞不渝的爱情。
此陵墓现于印度北方的Agra城里,现时被列为世界遗产之一。
此陵墓名为Taj Mahal,泰姬陵。
莫卧尔王朝第五代皇帝Shah Jahan为爱妻,Mamtaz Mahal建造一座举世无双的陵墓藉以纪念爱妻,同时成功让全世界的人赞扬他们的爱情。
Shah Jahan对Mamtaz Mahal的爱该是多么地浓烈。他的儿子囚禁他并隔离他与泰姬陵,无奈对于亡妻的思念,每天只能靠着水中倒影的泰姬陵满足自己,以解对妻子的思愁。
啊,如此痴情的男人,还存在今时今日的现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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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19, 2009
好朋友
Ms.Model身材高佻,面容姣好。
认识她时,眼睛一亮,心道:美女耶!
如果她再瘦一点,她可以跑去当模特儿(我不是说她胖,只是模特儿的体重标准比一般人低)。
Ms.Model是Mr.Smoker的朋友。Mr.Smoker带Ms.Model参加我们的聚会时,我就有一个念头:这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
为什么呢?
两人之间很好谈,互动却很普通。在我的眼中看来,他们俩应该是碍于我们的面前,所以在肢体语言上表现得有点生疏。
Ms.Model很害羞,只跟Mr.Smoker说悄悄话。当Mr.Smoker离开座位时,我就跟水水的她哈拉几句。从Ms.Model的口供中,她与他认识的时间不长,目前她是单身。
当两人分享同一碗甜品时,我就对两人说:“你们很熟络哦?”
Mr.Smoker就说:“我们是好朋友。”
我心里怪笑,嘿嘿,朋友,我听到重点咯!
男人与女人很难作好朋友,我从没见过活生生的例子,除非对方是Gay或者娘娘腔。一般男女关系很普通,普通程度就是见到面说声“嗨”打声招呼问候几句,或者找你帮忙的时出现。当男人与女人的关系稍微好一点,关系就会变得暧昧不清,就不仅仅是朋友那么普通罢了。男女关系再好也会有个底线,一旦越过底线,两人就不是朋友那么单纯。友情里夹带着情愫,我们就不能以朋友的身份去对待那个人,我们会用更亲密的态度与私情对那个人特别好。
当男人说:“她是我好朋友”,那就代表她只差那么一步将会是我的女朋友。男人很少会有真正的女性好朋友,倒是红颜知已金屋藏娇一两个。
做好朋友其中之一条件就是坦白,对女人说老实话,单单是这一点男人就做不到,还有资格做好朋友么?异性相吸,女人倒在男人的床上说亲密语比做他的好朋友容易得多。
说到好朋友关系,以前我校不用“好朋友”这个词来表达两人之间的关系,相反地,当两人很好谈却不能太越过时就用“干哥干妹,干姐干弟”来称呼。
这种关系很“干”化,对对方有感觉却不敢向对方表白,只能打着“干”化关系对外宣称我们是“兄弟姐妹”!方便两人经常出双入对,即使关心对方维护对方时,也不怕被误会(全世界都晓得两人的暧昧关系,偏偏两人就爱装疯卖傻)。
老土,我不喜欢这种“干”化关系,因为太虚假,不够明目张胆与虚有缥缈。
时代变迁,我很少听到“干哥干妹,干姐干弟”这种风俗流行,不过现在却进化变成“好朋友”来代替男女间的暧昧关系。
“好”朋友,一个对待彼此都很好的朋友,Mr.Smoker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与她真的不是普通关系。
男人与女人做好朋友难免会有一些爱意存在,只要不点破不越轨,一直都是好朋友,一旦破坏这种关系,我们都不再是好朋友。
P.S:Mr.Smoker与Ms.Model不再是“好”朋友咯!两人在秘密交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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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14, 2009
你空虚吗?
Ms.Kindly曾对我说过一个故事。
她说她有一位女性朋友,Ms.X与男朋友同居。
重点,不在于同居。
重点是,两人都各自过自己的生活,男有男的玩,女有女的快乐。
男的喜欢去pub,喜欢喝的酩酊大醉,乘机抱其他女性。
女的不管男的私生活,对男友所作所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方式。
据Ms.Kindly的说法,Ms.X曾经与男友吵架许多次,却无改男友爱玩的习惯,她已经彻底男友死心。而最大的问题,Ms.X既然没有离开这段毫无意义的爱情,与所谓的“男友”继续同居。我感到奇怪,对Ms.X这种行为感到不明所以。
Ms.X对Ms.Kindly解释:“无所谓呀。。。只要他每天懂得回家就好。”
“。。。。。。”我很无言。
Ms.Kindly说Ms.X很害怕寂寞,她很需要别人的陪伴,即使那个人不爱自己,只要待在她身边就好。
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一个年轻女孩变成一个无自我的人?为了不想孤独一个人,与其与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所作的一切,就是无法原谅一个背叛她的狗屎。如果女人可以原谅一个背叛她的无耻狗屎,那不叫做伟大,那叫做愚蠢!Ms.X傻得很,偏偏傻气就是年轻的本色,一个十多二十几岁的人,就是能对爱情抱有许多奢望。女人随着年龄增长就越明白爱情不是生命的终结,不能对爱情抱有太多幻想。
一段走到尽头的感情,Ms.X,你离开了那个不爱你的狗屎了吗?
这世界上不是只有一坨狗屎,还有千千万万个狗屎,何必为了一坨狗屎放弃全世界臭得很的狗屎?
Ms.X害怕孤单,害怕自己一个人面对空虚的夜晚。不管男人一整天去那里,只要夜晚回来时懂得拥抱自己,就忘记那双手曾抱过多少个女人,也忘了自己是不爱那个人。
空虚是一时,离开那坨肮脏的狗屎,情况不会变得比以前更差。女人不需要傻到那种地步。。。适可而止,叫做傻得可爱,则然就叫做傻得无知。
你空虚吗?
我不空虚,想你时才感到空虚。
这是我想告诉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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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13, 2009
Fugu (下)
爱情本身就像河豚,即甜蜜又危险。
吃河豚需要掏命出来拼,谈恋爱需要拿感情出来作赌注;
吃了你或许会死掉,下了注你就会有输掉的可能。
河豚肉的鲜美甜在口中,爱情的滋味甜在心中。
河豚肉的美味让人一尝再尝,爱情不也是如此吗?你尝过它的滋味,永世都不得忘记当初的味道。
如果你很不幸运地中了河豚毒,生理上你会痛苦不堪,面孔扭曲;如果你中了爱情毒你心理上必须承受一种叫做“伤害”与“寂寞”的痛。
中了河豚毒你会因呼吸衰竭死去;中了爱情毒你死不掉却死去活来。
河豚毒让你丢了生命,永远消失于在这世界上;爱情毒却让你失去灵魂,犹如一种身不由己的感受。
先甜后苦,想要尝得河豚肉与爱情就必须付出勇气,尝了之后没人担保你不被毒死。
偶尔想成为一只河豚,又甜又毒又长刺,有助于吓退胆小鬼,吸引勇者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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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9, 2009
Fugu(上)
我很想吃一种料理,据说其肉鲜美无比,而这种料理是日本文化其中一种,你要吃非得要飞到日本去吃。当然,你可以在某些国家可以吃到,可惜国外很少有这样的餐厅。 它不算是一种稀奇珍贵的食物,不需要等上千百年才吃到一次的雪山天莲。
这种食物它有一种特点,就是有毒,而人们明明晓得它有毒,却还是禁不住想尝一口,河豚正是其中一种带有毒素的食物。
大部分河豚都带有剧毒,尤其是内脏,器官与血液毒素很浓,吃不得,至于它的肌肉毒素较低或无毒,可食用。据说一只河豚的毒素足可以毒死三十个成人,仅仅0.5毫克至3毫克就可以让人完蛋!
在日本,必须要持有执照的厨师方能处理河豚。河豚必须要经过小心处理,内脏不得在刮破的情况之下取出,洗净肌肉与血污。一旦血液毒素渗入肉质,人们在误食的情况下,中毒后最短的十分钟之内say good bye!而一般上,都在一两个小时内发作。
起初的中毒的症状会恶心,腹泻,呕吐,腹痛,舌唇指尖发麻,四肢无力进而全身麻痹,慢慢地呼吸困难不顺,昏迷,最后死于呼吸衰竭。 还有一点,河豚毒素是无解毒剂的,必须要在尽快的时间之内排出毒素。
蔡澜曾在日本旅游篇集曾写过一篇河豚餐,篇文提到:河豚刺身吃起来还感觉不大,但那河豚柳经汤烫熟后,弹牙爽口,吃起来没有鱼的腥味,味道介乎鱼和鲜肉间。吃鱼能吃出肉的味道,也算另类。
许多人冒着被毒死的可能也要品尝河豚肉的美味。
因“拚死吃河豚”这说法,人们都将河豚肉质味道过分夸张化,影响当事人品尝美食心态,使其觉得河豚肉并无想象中那么美味。
此外,如果你看那位不顺眼,跟谁有仇,不要大费周章浪费时间计划干掉他/她。
豪爽地就请他/她吃一顿有毒的河豚餐,一命呜呼,手脚干净,连聘请杀手费用也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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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7, 2009
《女人不坏》
Pheromone,翻译为费洛蒙。
费洛蒙是一种由动物散发出来无气味的分泌物。
费洛蒙能让人心情愉快与兴奋,很久以前就通用在交际场所里面。
徐克的《女人不坏》里,就用了费洛蒙来说三个女人的故事,桥段过时了一点,不过也让大家晓得费洛蒙这种化学物。
《女人不坏》里的周迅饰演泛泛,一个毫无魅力的女人。为了吸引男人,她研制了一种携带式的贴纸费洛蒙四处找人做试验。结果她成功勾引一个热爱摇滚与音乐男人迷恋她,男人被她的费洛蒙迷惑离不开她,而她为了留住这个男人,时时刻刻都带着费洛蒙,只因为她想得到这男人的爱,不管用什么方式。
她说:“我不需要很多虚伪的爱情,我只要一个真正的爱人,我能对自己肯定,但不能用费洛蒙替小刚保证。这道理和吃臭豆腐一样,你爱吃,如果吃一辈子的话,你就会变成一块臭豆腐。生命不息,实验不止,为了有人永远跟我在一起,我真的愿意做一辈子的。我。。。无所谓呀。”
张雨琦在这部戏里饰演女强人,绝对聪明,绝对美丽,绝对自信。男人都被她的美丽迷得神魂颠倒。她是一个自负的女人,相信自己的能力比她的外表来得出众,偏偏男人都认为她的外表就是她的本事。为了推翻这一点,她千方百计找个助手代替她谈生意,而自己在背后策划一切。
唐露有许多追求着,可是她不相信爱情。她嘲笑泛泛的愚昧,为了得到男人而用了虚假不实的方式谈恋爱。
泛泛对她说:“费洛蒙不只女人有,男人也有。如果有一天你碰到一个让你疯狂的费洛蒙,你也会像小刚一样,控制不了你自己的。”
所以唐露的故事,你我都想象得到,她遇到了一个令她克制不住的费洛蒙,不过为了面子她拒绝了她喜欢的男人。最后,她还是跑回去找那个男人。

某些场合,某些时候,我们都会被一些“很注目”的人毫无理由地吸引住,甚至有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对那个人产生一种很特殊的感觉,或许一切都是费洛蒙在作祟。
你知道吗,我们的鼻子嗅不出费洛蒙的味道,可是当我们从嗅觉感应到自己喜爱的费洛蒙时,我们的感觉与本能都会自动打开,并对对方产生好感。
人类与动物一样,都会不自觉地散发费洛蒙四处求爱,求偶。
有些人的费洛蒙释放力很强,所以在交际活动里如鱼得水,有些人的释放力疲弱,必须要借用外来的费洛蒙来提升自己的魅力,就如泛泛般。
我在想,是否有那么一天我也会遇到一个令我疯狂着迷的男人?
纯好看的男人,或许吸引我的目光,却得不到我的欣赏。
让我疯狂的男人,一定要带金,因为我喜欢!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我不懂得分辨爱情,只认得出花花绿绿的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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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6, 2009
一首歌
虽然没有职业歌手的水准,却想听他唱歌怡情,放松一下。
他每次都唱一小部分的歌词,不曾听他唱完整首歌曲。
有些歌我没听过,听他唱后觉得那首歌很不错,却从不问他唱的歌名。
我很喜欢某一首歌,就点了那首歌要求他唱给我听。
结果好好的一首歌,他就用不同假声去演绎~~~
心情不好,自己不想开口,却又想听听人的声音,所以就找他唱歌给我听。不晓得他很喜欢唱歌还是他给足面子我,唱了一小段给我听,然后很快速地闪人。
呵呵,真是不好意思呀!
虽然不懂某某先生有没有唱歌给女人听的经验,
不过男人唱歌讨女人开心这招数,不管什么时候都很管用。
就像宝莱坞片般,男人唱歌给女人听,然后两人很开心地在公众场所又唱又跳。。。
对了,下次能不能请某某先生唱孙燕姿的我也很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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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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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1, 2009
没有以后
我说明天我们去那里吧!
你说下次吧!以后还有机会,不需要那么急。
我笑了笑,不说什么,心里却忍不住嘀咕。
你晓得吗?
当你说“以后”这个字眼时,我很想笑,因为你说的那句话泄漏了你的心声。
某些时候,我想拒绝别人的邀请时,我就会婉转地对那个人说以后再说吧!
以后,对我来说是一个没有将来的名词,仅仅只是用来推搪他人的好意,或者说随意用来敷衍他人的意见。对于没兴趣的事而又不好意思拒绝时,我就会说以后再谈谈吧!
你的那一句“以后”,我就晓得你不喜欢跟我相处。
所谓的“以后”还有以后。“以后”是一个没有时间限制的未来,当我们认为时间还有很多时,我们就会不断将事情推延又推延,以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去实行,殊不知,我们都没有机会去做。以后的我们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晓得;以后的我们是否还有机会在一起见面更是一个未知数。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们再也追不回,再也无法实行我们当初曾说过的“以后”。
女人不要相信一个对她说“以后”的男人,因为男人对于“以后”的时间观念很差。
男人的“以后”是没有时间限制,女人的“以后”是有时间限制。
女人希望男人在限定时间之内为她做,男人却喜欢在限定时效过去后才付出行动。很多时候,女人感到惊讶多于感动,她惊讶于你还记得当初的承诺,只是时效已过女人已不需要你那一份努力,感动也随着减少。
偏偏许多狗屎就是不明白女人这刻心思,不断许一个没有将来的承诺给女人,女人却傻傻地相信。
我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当你说“以后”那一刻,我们就不会有任何将来。未来太遥远我无法预知,你的以后更让我负荷不了,最后我们都各自脱轨往不同方向离开。
以后。。。不适合我。
以后请你不要对我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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