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5, 2011

你怎么可以随便放火?

Mr.Phil,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惯于在感情与生理间爱出轨的人,也不晓得为什么我认识这类人都是自我中心很强的人。

他说,他最瞧不起使用暴力打女人的男人,女人应该是被疼爱的。
他还说,他认识的有钱人大部分都有外遇或胡搞,却冷落了自己迎娶回来的合法妻子。如果是自己的妻子就应该负责爱她,不爱她又为何与她结婚?

我忍不住问他,有没有同时发展两段感情。

有。(明知故问)

女朋友不懂吗?

公开性女朋友不懂,另一个不介入我跟其他女人交往。

你怎么做到与两个女人相处?

公平对待啊!爱她们,疼她们,对她们很好,不偏袒一方。

如果你跟女朋友结婚,你还会跟另一个在一起吗?

会。

为什么?

你都跟她在一起,就要负责任到底。

妻子怎么办?

当然要疼咯!不爱不如不要结婚。

我问哪一个是他最爱。他答两个都爱,结果两个都被受伤害。女人相信自已有能力让他浪子回头,结果浪子还未回目,女人的爱已先枯灭。他说他的爱是公平,可是却不公开另外一个女朋友的身份,让另外一位得到了优先,何来公平。

你对女人最大的容忍度到哪里?

只要不背叛我,什么都可以。

啊,原来是只允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女人怎么能容忍一位如此胸襟开阔的人,乐于善借胸膛给其他女人的男人?不过,Mr.Phil,你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个几率肯定少过百分之一百,因为只怕她还未背叛你,你已背叛于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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